发布时间: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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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施工补遗书 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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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答疑澄清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0:00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红旗镇、小营镇、金沟屯镇、西沟乡、张百湾镇、大屯镇、付营子镇)施工1、本项目招标文件P111页“注:4.如出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递交。”修改为“注:4.若投标人营运资金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可以不提供此项。若需提供此项内容,需要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信贷证明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至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